【明報專訊】8月13日機場集會期間,有警員一度拔槍指向示威者。一名區議員助理被指當時推撞警員及圖搶警員圓盾,導致警員要拔出手槍警告,因而被控一項暴動罪和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屬首宗涉機場集會被控暴動的案件。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准保釋 下月尾再訊
被告邱文勁(30歲)在沙田區議員陳國強辦事處擔任社區主任,他被控於2019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非禁區)2號區內,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並非法及惡意對男子黃耀華(當日拔槍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在庭上透露,當時沒戴口罩和穿白恤衫的被告,在警方協助救護車到場時襲擊一名警員,及試圖搶走該警員的圓盾,導致該警員需拔槍作警告姿態,襲擊才得以停止。控方又指機場閉路電視和八達通紀錄均顯示被告當日身處機場,警方亦從其住所搜出防毒面具濾罐、眼罩、口罩、行山杖、繩索等物品。
控方又向法庭展示被告社交專頁「邱文勁社區服務處」的截圖,指他曾發布針對警方的言論、呼籲他人參與機場示威活動,及教其他人遮蓋容貌,未來或會繼續參與其他示威活動。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劉偉聰呼籲法庭勿考慮控方呈上的影片截圖中「廢青暴行錄」及「死四眼仔想謀殺呀」的標題,認為相關截圖未能顯示事件前因後果,又指機管局當日仍未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故普通市民到機場發表意見未算犯法,被告亦未曾表示自己要不惜一切使用暴力。
法庭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並須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邱文勁在庭外說本案屬政治檢控,籲市民續團結一致抗暴政。
深水黧做3人控暴動
另外,上周四(29日)晚上深水囃絡p外的集結亦有3人被控暴動罪,被告依次為李倩瑩(20歲)、戴家榮(41歲)及黎擎智(26歲),分別報稱學生、車房職員和學生,控罪指他們當日在警署對面與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案件原定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3人仍在明愛醫院留醫,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訊。辯方在庭上稱,首被告有與骨有關的傷勢,下周一需見物理治療師;次被告眼睛不適;第三被告則擦傷和不適。
【案件編號:ESCC2034、KCCC2243/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