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發生在江蘇的崑山反殺案曾引起內地社會對於「正當防衛」的熱議,而近日在雲南麗江,又一單事關「正當防衛」的案件引起關注。26歲唐姓女子在回家時被李姓醉漢攔下騷擾,之後兩小時內再遭到對方數次挑釁。後者甚至還手持菜刀追到唐女家門不停狂砸。
唐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在家中拿出兩把水果刀出門理論,卻反遭李男腳踢,於是憤而撲上去與對方扭打,刀尖最終插進李男的右胸造成死亡。而唐女其後遭當地檢察院公訴,被指控故意傷害罪。
綜合內媒報道,當地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事發在2月8日晚間11時左右,唐女在回家的路上被喝醉的李男攔截挑釁,對方甚至還跟到家門口不停辱罵。唐女並不打算理睬李男,回家後將遭遇告訴家人。唐父要去找對方理論,過程中卻被李男踹了一腳,三人因此爆發衝突,直到李男被朋友拉開。事後李男的父母帶茖鄐l到唐女家致歉,但李男卻認為唐父也有動手,也應該道歉,雙方對此沒有達成共識,李男隨後便被家人朋友拉回家。
約2個小時後,即2月9日凌晨1時,李男再次前往唐家,手持菜刀對唐家大門狂砍猛砸,直到朋友趕來再一次將其勸阻拉走,李男的菜刀也被朋友搶走丟掉。
但唐女聽到家門被砸的聲音,從廚房拿了紅色削皮刀和黑色水果刀出門查看狀況,沒想到剛打開門就被李男踢了幾腳。唐女其後衝上前和李男搏鬥,期間她先使用隨身攜帶的紅色削皮刀打鬥,但因一直被對方攻擊,她便換了黑色水果刀朝李男揮舞,無意間戳進了他的右胸主動脈。李男送醫後最終因急性失血休克身亡,唐女則被刑拘批捕,目前羈押於麗江看守所。至本月25日,該案起訴書曝光。檢方認為,唐女與被害人李男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內地《刑法》第234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唐女具有《刑法》第20第2款的處罰情節,即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麗江永勝縣新聞辦則在26日通報稱,該案正在立案辦理中,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
至周二(27日),雲南檢察院官方發文稱,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檢察院高度重視,已派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案件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