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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因貪吃蜂蛹,珠海一男子在山上熏燒馬蜂窩引發森林火災,面積達林地4.16公頃,造成損失約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近日,廣東珠海市斗門區法院對該宗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李×犯失火罪判處監禁1年,並賠償損失及植被恢復費20.59萬元、鑑定費8000元,在珠海市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被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願意賠償損失。
案發於去年10月31日,李×由中山市板芙到達珠海市白蕉鎮辦沖平崗後山,在山上熏燒馬蜂窩時不慎引發山火。(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