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暴持續逾兩個月,昨晚荃灣衝突中,最少6名軍裝警員拔出配槍,其間有警員鳴槍。有立法會議員憂持續武力對抗,會造成人命傷亡。 翻查資料,2016年旺角大衝突,有警員兩度向天開槍示警,並指向人群。當時開槍的交通警員,其後獲頒俗稱「花雞繩」的處長嘉許。 「暴徒肆意襲擊」 一哥:全力追究 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晚到瑪嘉烈醫院探望昨於荃灣執勤時「被暴徒肆意襲擊的多名同事」,稱對事件非常憤怒,並予以強烈譴責,警隊必定全力追究。 昨晚的開槍事件,有傳媒拍攝到荃灣數十名手持長棍及疑似鐵通的示威者,與約8名手持圓盾的警員衝突,示威者不斷推前,以長棍等由上至下、橫掃直捅警員,警員一路後退,約30秒後,現場傳出槍聲。其後警員舉槍指向人群,混亂中一名警員的槍疑跌地拾回。 《警察通例》第29章3條列明,警察如不能以較溫和武力達至目的時,可使用槍械,保護包括自己在內的任何人,免受性命威脅或身體嚴重損傷,或為平息騷動及暴亂,但沒有明文提到警員不可向天開槍。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觀看完相關片段後表示,警員受襲後不斷後退,認為警員並非主動拔槍指嚇示威者,是警員生命受威脅,稱警員開槍的做法符合《警察通例》。他續稱,上周五的「香港之路」活動和平,惟周末衝突場面重臨,擔心衝突持續會造成人命傷亡,呼籲示威者勿衝擊警方防線及保持克制。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從片段難以判斷警員是否面對生命威脅,因片段沒有近距離拍攝開槍前一刻的畫面,他亦不清楚當時開槍警員有否作出警示行為。但他表示荃灣是密集住宅區,警員須謹慎考慮開槍的後果。他又說,目前本港充斥「警方濫捕」、航空業解僱員工的情?,難展開真誠對話,促請特首林鄭月娥喝停「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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