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於7月27日元朗衝突清場行動中,拘捕及檢控4名年齡介乎18至25歲男子,各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4人自上周二起還押候訊,昨在高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辯方透露,其中19歲被告廖栩鋒日前獲取錄為準中大專業會計學系學生。法官下令涉持有氣槍的另一被告須繳10萬元保釋金,其餘3名被告均准以2萬元擔保。 裁判官早前將案押後至9月3日再訊。4名被告依次為翁偉成(25歲)、朱梓雲(23歲)、朱俊愷(18歲)、廖栩鋒(19歲),被指於元朗朗樂路擁有伸縮警棍、丫叉、摺合式萬用刀等武器。第三被告被指攜有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 高院法官陳慶偉下令保釋條件包括他們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遵守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第四被告稱入讀中大後欲居住宿舍,申請更改報稱地址,官拒絕。近日在反修例引起的衝突中已被落案的77人,除「佔旺畫家」潘浩超及兩名涉及藏有爆炸品罪名的被告外,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P409/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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