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神父前(10日)下午因趕赴一個喪禮﹐不惜超速駕駛﹐在時速限制100公里的400號公路上﹐以時速150公里行駛﹐超速50公里﹐結果被省警抓荂C 省警警長施密特(Kerry Schmidt)在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上提及有關事件﹐並詢問其他用戶﹐如果他們是執法人員﹐會否向該名神父發出告票﹐又或罰單。他表示﹐想先讓民眾發表意見﹐然後才公布省警如何處理事件。 回應的網民中﹐75%表示﹐應該發出告票﹔25%表示﹐省警不妨仁慈一點。 有網民留言稱﹐神父超速駕駛﹐應該罪加一等。甫開始﹐他便應預留時間前往目的地﹐況且﹐神父超速﹐同樣為其他人帶來危險﹔亦有人指﹐任何人都不應在法律之上﹐神父也不例外。 有黑色幽默的網民就說﹕「一定要發告票﹐否則﹐便可能要舉行另一個葬禮。」 施密特最後揭開謎底﹐就是該名神父被開出告票﹐但就可避過繳付大筆罰款﹐駕駛執照亦沒有被吊銷。 施密特表示﹐這個處理方法﹐既執行了公義﹐但同時亦彰顯仁慈。 他續稱﹐省警每日平均從大多倫多地區的高路上截停7至8部涉嫌瘋狂駕駛(stunt driving)的車輛。超速50公里的司機除了被罰款外﹐還會被扣分、吊銷駕駛執照7日﹐以及將車輛扣押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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