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今秋聯邦大選中不再角逐連任的聯邦國會議員,將累計獲得160萬元的遣散費,選舉後可能再會付出數百萬元。有維權監察組織建議,應由一個獨立委員會按每名國會議員的情況釐定遣散費。
39議員宣布不尋求連任
根據加新社的一項分析,39名國會議員宣布不會尋求連任,其中18人有資格獲得遣散費,估計離職金總額在1,618,850元。
服務期少於6年的在職國會議員,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而是獲得一筆相等於一半年薪的遣散費。他們還會取回已繳付的退休金供款另加利息。至於已服務超過6年但未滿55歲因而不符資格即時領取退休金的國會議員,可將退休金延期,並可按新人相近的比率領取遣散費。
今年國會議員的標準薪金為178,900元,這意味茪j多數接受遣散的國會議員離任時將只得少於9萬元,即使他們選擇不再參選也會獲該筆款項。一些擔任高級職務的國會議員則合資格獲得更多遣散費,以退休的自由黨國會議員高瓊斯(Pamela Goldsmith-Jones)為例,因其擔任國會秘書之職,她將額外得到約9,000元遺散費。
但上述遣散費未包括3名獨立議員,他們分別是前自由黨的圖圖(Hunter Tootoo)、康格(Darshan Kang)和格魯瓦爾(Raj Grewal)。3人尚未宣布是否會再次參選,但如果他們沒有重新參選,每人將獲得89,450元,在選舉前將遣散費總額提高到近200萬元。
為退休國會議員支付的金額只是第一波。選舉結束後總數將會飆升,屆時敗選但沒有資格獲得退休金的國會議員,也將獲得一筆補償。
目前內閣共有35人,其中24人是2015年當選的新任國會議員,若他們此次大選落敗,他們將有資格領取132,200元的遣散費。
2015年大選後,加拿大納稅人聯盟(Canadian Taxpayers Federation)估計,當年政府向退休或敗選的國會議員合共支付高達1,100萬元的遣散費。
聯盟主管伍德里克(Aaron Wudrick)表示,為國會議員提供遣散費的做法值得商榷,原因是國會議員的職務不似一份正常的工作,反而更像是履行定期合同。基於國會議員明知正在進行的工作條款以及職位的不穩定性,他認為有理由至少扣減部分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