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屯門興德學校「影子學生」風波,過去幾年校本管理制度問題湧現,由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於2017年11月成立的「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昨日發表檢討報告,建議為校監及校董訂定培訓時數「軟指標」,不硬性規定執行;以及擴大現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個案類別至涵蓋教師投訴。「校政專家」雷其昌認為校監校董的建議培訓時數不理想,但相信軟指標是權宜的做法。
新任校監倡受訓逾6小時
專責小組主席雷添良昨先被問及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帳目混亂問題,以及早前有教師自殺的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校政爭議會如何跟進,他回應稱「個別個案不會作評論」。小組向教育局提交報告,提出27項建議,主要圍繞三大範疇,包括2019/20學年起4個學年試行「軟指標」,每兩年作檢討,包括新任校監和校董需分別在首年參加最少6小時和3小時培訓等(見表)。
雷添良稱,因每間學校情G不同,以及擔任校董出於自願,「如果是很硬指標,對(學校和辦學團體)找人出任校董可能有幾大困難」,故盼按部就班,4年後再決定未來路線;小組同時重新肯定教師校董的角色(見另稿)。
倡「獨立覆檢」涵教師投訴
現時由家長、學生或公眾提出與學校日常運作或內部事務有關的投訴,會交由學校直接處理及回覆,若投訴人不接納結果,可向學校上訴,若仍未能解決,或有足夠支持理據或新證據,可要求獨立的「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目前教師投訴個案主要由學校和教育局處理,小組昨建議擴大委員團負責範疇至教師投訴個案。
小組昨被問及,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的主席是誰,以及過去覆檢申請數目等,小組成員均未能即時回答。教育局昨晚補充,委員團現有21名成員,主席為醫生王振宇,上任主席為前申訴專員戴婉瑩。自2017年9月全面推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安排」,該委員團至今無接獲覆檢申請。
校政專家:培訓時數要求低
「校政專家」雷其昌認為,建議中的校監及校董培訓時數「要求比較低了些」,稱首任校監者最起碼應培訓多一倍時間,惟理解校董屬純義工性質,形容是「改善的開始」。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兼教協副會長葉建源稱,樂見小組建議恢復教育局分區與教師的諮詢會議,但指並不足夠,認為外界對覆檢委員團的主席人選、透明度及處理個案等認知十分陌生,促當局清晰解釋。
教聯會期望當局推出校董嘉許計劃等措施,鼓勵更多有財務及法律等背景的專業人士擔任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