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晚警方旺角清場行動,被質疑曾前後「包抄」示威者,致示威者無法離去,亦有警員被批評行為涉濫權,包括以警棍揮向無衝擊的示威者、多名便衣警執勤時無佩戴委任證、有警員推撞記者。民主派議員譴責警方嚴重失控及濫用武力,要求調查並懲處濫權行為。警方回覆稱,任何人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事件時受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5人涉襲警阻差辦公被捕 警方昨凌晨發聲明強烈譴責示威者堵路,5人涉嫌襲警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警方指前晚曾呼籲示威者離開,但部分人拒聽從並有個別暴力行為,又稱警方留意到當區人流密集,有大量橫街窄巷,難免增加安全風險,決定採取驅散行動。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外務長李耀廷認為警方表現克制,並說警方需顧及市民福祉,不可被示威者長期佔據道路。警方回覆稱,任何人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事件時受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言語挑釁市民 警:隻揪呀 記者見腳踢被制服在地示威者 本報記者所見,多名警員清場期間曾以警棍揮向驅趕無衝擊行為的示威者,另有警員於彌敦道將示威者制服在地後,仍多次踢向該示威者。有警員則挑釁喝罵市民,包括叫喊「隻揪呀」。此外,多名記者採訪期間被警員以盾牌推撞或揮動警棍驅趕(另見稿)。 根據《警察通例》,便衣警與市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員應出示委任證,除非情G不容許、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行動或危及安全、或要求不合理。綜合本報採訪及傳媒片段,前晚多名便衣警執勤時無佩戴委任證,11時許有防暴警在創興廣場外彌敦道,被示威者質疑無佩戴委任證時,有其中一名僅戴上貼有「police」字樣的頭盔及穿灰色T恤的男子一度大叫:「警方執行職務時不需要佩戴委任證。」其後有警員稱當一隊軍裝警員執行職務,只需一名警員出示委任證便可。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警方使用最低度武力原則,武力亦必須合法及必要,如已制服示威者但仍再攻擊他,已屬非法武力。他說即使一個和平集會是不合法,警方驅散時亦應用最低武力,他形容前晚使用警棍並非低武力。他說明白目前政治氣氛對警員困難,但警員運用公權力,須按法律執行職權,「不應將個人情緒放在工作」。至於有便衣警執勤期間無展示委任證,他說問題存在已久,促請警方確保警員遵循《警察通例》規定。 毛孟靜:警向新聞界宣戰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譴責警方旺角清場行動缺乏操守及濫用武力,要求警務處長盧偉聰和保安局長李家超問責,調查及懲處失職和濫權警員,並向市民道歉。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認為警方策略是想挑釁示威者,批評警員曾推撞及喝罵記者,「是向新聞界宣戰」。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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