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研究生會周日(14日)召開周年會員大會,擬討論修改憲章條文,包括刪除以繁體字書寫中文的規定,即研究生會發表的公告、聲明或以簡體字書寫;並新增一項條文,列明研究生會是獲警務處註冊的社團,所辦活動要符合《基本法》。 新增條文:活動不應違基本法 現行憲章列明,研究生會官方語言是中英文,當書寫中文時應用繁體字。據港大研究生會網頁6月30日上載的「憲章草案2019」,書寫中文所用字體一項被刪去;同時新增一項「合法性」條文,列明研究生會是註冊社團,研究生會及其活動不應違反基本法、香港法例,損害公共秩序等。 幹事會成員皆內地生 港大研究生會成立於1993年,據了解,目前幹事會所有成員皆為內地生,過往多舉行聯誼活動。 該會在6月13日於民主牆張貼公告,稱「有示威者暴力衝擊警隊,致使警察使用橡膠子彈和催淚煙霧」;又稱希望同學們理性看待本次修例,香港是法治社會,通過民主立法程序修訂法律是香港法治精神的體現。 據「港大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報道,研究生原定於昨日舉行周年會員大會修憲,但因只得5天通知期,涉嫌違憲,故延遲至下周日(14日),卻未達6月26日完成周年大選後,兩周內要舉行周年會員大會的要求,將錯失於本年度修改憲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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