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一個邊遠區域的「保護兒童會」(Children’s Aid Society),把需要看護的十多歲少男少女丟到寄養家庭之後就不聞不問,而一些寄養家庭的戶主,卻趁機性侵犯寄養的少女,多年之後才被揭發。
其中一個被揭發的寄養家庭戶主是霍姆斯(Joe Holm)夫婦。這對夫妻居住在安省愛德華王子郡的Bloomfield。時年15歲的M.K.被送來這戶人家之後,這對夫妻有意識地給M.K.打扮起來,還讓她和他們一起看色情錄像,讓她對性行為習以為常,最後趁機強姦。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另外3個也是寄養在霍姆斯家的少女身上。最後這對夫妻都被判與性侵犯和性剝削有關的罪名成立。
最令人髮指的是,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其他多個寄養家庭內,這都是因為當地的「保護兒童會」疏於監管,以至於主審霍姆斯案的法官都呼籲,要對「保護兒童會」進行調查。
目前該兒童會的前主管斯威特(Bill Sweet)已被控10項玩忽職守和10項未能提供生活必需品的罪名。斯威特的律師拒絕置評。
以另一個遭性侵的少女M.R.為例,她因為在與母親的爭執中變得愈來愈暴力,因此被警察帶走,由「保護兒童會」來處置。M.R.最初以為是在某個地方逗留一個周末,就可以回去母親的身邊,結果她卻在霍姆斯家住了大約5年。
而霍姆斯令M.R.相信,留在他們家遠比回去和矛盾重重的母親在一起要好。同時,雖然M.R.的母親一直努力要讓女兒回到身邊,但「保護兒童會」卻採取不作為的態度,根本不安排M.R.與家人重新聯繫。
後來,M.R.和M.K.一樣,被霍姆斯夫婦有意識地灌輸任意性行為的觀念,經常接觸性用品,甚至連聖誕禮物都是性玩具。男主人還公然摸M.K.的乳房和臀部。
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有大約25名青少年寄養在霍姆斯家。這些少男少女被允許喝酒,公開討論性,甚至彼此間隨意發生性關係。
後來M.R.和M.K.及其他三名受害人,於2013年向愛德華王子郡「保護兒童會」提起民事訴訟。「保護兒童會」與她們達成和解做出賠償,但簽署了保密協議,禁止他們透露賠付的金額。
當這些少女們投訴之後,保護兒童會的工作人員來到霍姆斯家,告訴男主人停止擁抱孩子們,事情就算到此為止。而且工作人員每3個月才來一次,每次只是在家門口和戶主夫妻聊天,少女們就算有冤屈,也不敢表達。
目前女戶主向媒體稱,她已經與男戶主離婚,因為對方是「一個自戀的反社會人士」,「我為我沒有做過的事情付出了代價」。而男戶主則拒絕做出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