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郭子豪月初上庭就被控「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G下駕駛汽車(第二級)」認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他下午約2時由經理人陪同下現身法院,神色有點緊張。法官聽取律師求情後,指郭子豪的感化官報告屬正面,決定採納,亦相信他有悔意,案件對其工作亦有點影響,相信他經過今次教訓不會再犯,決定判以9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2個月及需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特別告誡他要配合感化官不要再犯。他亦表示清楚。 「感恩獲改過機會」 郭子豪離開法院時表示,事件終告一段落,自己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會遵守裁決,以後乖乖]做人,努力工作。問可覺判刑較輕?他說:「法律我不懂,總之什麼裁決我都會尊重,也非常感恩,令我有改過的機會。」是否鬆了口氣?他說:「還未!始終對司法機構有一個承諾,要遵守所有的懲罰。(是否不敢再飲酒?)不會飲酒和駕車一齊進行,始終在這行無法避免飲酒應酬。」 會否相約緋聞女友鄧卓殷慶祝?他說:「大家都是朋友,很多朋友都好關心我。(上庭前對方可有為你祈禱?)有很多人祝福我,包括公司同事、朋友、家人及親戚,大家都好緊張這件事。」 (案件編號:KCCC1430/2019) 記者:林祖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