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上流傳短片顯示,上周二(21日)有一輛黑色七人車於中環交易廣場未根據交通指示行駛,剷上行人路直闖另一街口,該車車尾掛有CC(領事車輛)字樣。翻查汽車登記資料,涉事七人車為本地商人趙金卿及兒子透過私人公司持有,趙同時為非洲小國吉布提(Djibouti)駐港名譽領事,有大律師稱名譽領事處理領事職務時擁有外交豁免權,或令執法部門難以執法。警方說會調查事件。
趙為吉布提名譽領事 警跟進
警方稱港島總區交通部會跟進調查事件。運輸署指出,現行法例並無對屬於領事或名譽領事的車輛有任何識別要求。
事發上周二(21日)中午12時許 ,一輛黑色七人車沿民耀街往中環碼頭方向行駛,於交易廣場巴士總站對開燈位停下,至交通燈亮起綠燈,七人車疑誤會該處為路口而剷上行人路,直闖入巴士站再駛出港景街,幸當時路上沒有途人。記者發現涉事七人車車尾貼有「CC」字樣,翻查汽車登記資料,發現該七人車為宏鋒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東為非洲小國吉布提的駐港名譽領事趙金卿及其子李春偉,她同時為上市公司華潤醫療、中漆集團及修身堂董事,亦是現任保良局會董。記者昨前往吉布提駐港領事館及趙報住的淺水灣道住宅,惟職員和保安均指趙不在未能回應。
車房稱訂「領事牌」毋須認證
記者又曾向多間車房查詢,職員均稱可即時預訂購買CC領事車輛標記,毋須額外提供文件認證。
根據《領事關係條例》,名譽領事執行領事職務時不受本地司法或行政機關管轄。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般而言本地執法機構無法刑事拘留名譽領事,但由於名譽領事多為本地人,普遍為兼職,於雙重身分下,只有正執行領事職務時才享有特權,包括出席外交場合、處理簽證等,難言是次是否屬領事職務。
大狀:執行職務方享外交特權
根據禮賓處資料,香港目前有57間名譽領事館,共有58個名譽領事及2個名譽副領事,包括多個本地名人,其中長和系主席李澤鉅為美洲小國巴巴多斯(Barbados)的名譽領事,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為東歐國家阿爾巴尼亞(Albania)的名譽總領事。
名譽總領事黃英豪:職務難界定
黃英豪稱本地從未有名譽領事行使外交豁免權,又鮮涉及刑事個案,即使自己2017年曾被廉署起訴,亦未行使豁免權,雖然處理領事職務時原則上享外交豁免權,但職務定義難以界定,「出席私人聚會時,剛好有別國官員在場,這是不是外交場合呢?」
身兼非洲國家馬里(Mali)名譽領事的旅議會主席黃進達稱,自己持有馬里外交護照,理論上可從外交通道出入境,但多年來未曾試用,因外交通道一般設在較遠位置,使用一般出入境設施更方便。他又說,座駕沒有掛「CC」字樣,因該牌雖是領事象徵,但無特別用途。
明報記者 林智傑 陳冬綾 黃煒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