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桃園市長美公司前年底斥資購買一架747客機,放置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內保管,該客機在長榮航太負責維修,卻遭不明人士竊走該客機的航向儀、陀螺儀、姿態儀等價值30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零件,長美負責人吳明龍、律師陳麗玲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飛機停機場零件不翼而飛,保安有漏洞、航安有危機」,決定向桃機公司、長榮航太提告,尋求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桃園機場公司14日下午表示,長美公司向泰國東方航空購買的747客機,產權移轉前由泰國東方航空負保管責任,產權移轉後由長美負保管責任,桃機未受託保管該客機,不負保管責任,長美宣稱零件遺失,是長美與泰國東方的買賣爭議,機場專用區安全非監控航空器,並無長美指稱的保安問題。 針對長美公司指控所購買的747客機重要零件遭竊準備提告,長榮航太公司表示,此案為長美公司與泰國東方航空的交易糾紛,長榮航太不做回應。 長美委任律師陳麗玲表示,2017年12月向泰國東方航空公司購買一架747客機,2018年1月原來負責維修的長榮航太書面通知交機,飛機停在機場管制區內,無法上機檢查,當月底登機發現客機起落架控制桿、左右航向儀、陀螺儀、姿態儀、磁羅盤等32項零件遭人拆除竊走。 長美公司立即向航警報案,桃機卻告知機身部分沒有監視器畫面,客機停在管制區內,桃機公司無法交代為何零件不翼而飛,機場小偷任意攜帶飛機零件進出,保安出現重大漏洞,客機零件未經檢驗,若被誤用在其他飛機零件使用,恐引發航安危機。 陳麗玲表示,該客機重要零件遭竊,尤其該機停在機場管制區,積欠桃機公司一年多的停管費560萬元,長美公司決定向桃機公司提起民事告訴,要求退還部分停管費,亦將根據新事證和證人重新對長榮航太提告,維護權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