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母復仇殺人的陝西漢中市張扣扣案,昨在漢中市中院二審審理,張扣扣在庭上做最後陳述時稱,感謝律師,判決結果無論怎樣自己都接受。經8小時庭審,法庭駁回張扣扣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否認缺錢才自首 稱被警方誘供 根據陝西高院官方微博直播,張扣扣身穿黑色T恤出庭,在庭上對答中氣十足,不時微仰蚗Y,露出一種彷彿無所謂的神情。在進入辯論階段。張扣扣自辯稱,「我是為我媽報仇。我不是因為沒有錢才投案自首的,我認為我沒有給社會造成恐慌。」 對於今年1月的一審判決認定張扣扣是工作不順而殺人,張扣扣也否認,澎湃新聞引述張扣扣稱,「我又不是神經病,怎麼會隨便殺人」。 張扣扣還稱,調查時向警方提到自己近年在外打工生活不順,是因被誘供,原以為警察找他聊天,不知道會做筆錄。他又否認檢方指他因窮途末路才投案,表示在作案時便有自首的想法,但想到這是最後一次過年,想去看一次煙花。 陝西高院的判決書,認定張扣扣蓄意報復,致3人死亡,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有追殺和二次加害情節,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裁定維持原判。 22年前的一場毆鬥中,張扣扣母親被同村王正軍傷害致死,王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囚7年。2018年農曆新年前一日,張扣扣將王家父子3人殺害。2019年1月8日,漢中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珝l財物罪一審判處張扣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當庭表示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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