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訪港澳大陸,除「拼大單」,還拜會了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港澳特首和兩地中聯辦主任,引發台灣綠營不滿。 台陸委會日前表示,正在研究修改有關法例加強管理,擬將過去縣市長、政務人員赴港澳申請流程採用的報備制改為申請制,被視為「韓國瑜條款」。 流程改為申請制 被視「韓國瑜條款」 綜合台媒報道,陸委會早前稱,韓此行會見大陸官員、談九二共識,涉及「極其敏感的政治行為」,已要求韓返台後限期說明,更指若判定韓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處50萬元(新台幣,下同)罰款。 韓國瑜對此回應道,「你看我和高雄的團隊,像害怕壓力的樣子嗎?」又說,「我拿了52億的訂單,台北要罰50萬,是不是腦袋壞掉?」 另中天新聞台被投訴上月播出韓國瑜比例過高等,遭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開出百萬元新台幣罰單。 中天新聞台表示是站在鼓勵與監督角度報道韓國瑜新聞,對處分無法認同,將尋求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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