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老翁於79歲生日當天,涉嫌在公園搭訕素未謀面的19歲智障女生X,繼而非禮和企圖與她非法性交。經審訊後,老翁被裁定兩項非禮和一項企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成,昨被判入獄4年。老翁求情稱年事已高,犯案後遭家人唾棄,法官說他咎由自取,利用事主的缺陷滿足性慾,行為無恥。 案情指稱,被告在2017年10月15日,於其粉嶺住所大廈升降機內非禮事主X,並在梯間企圖與輕度智障的X性交及非禮她。 辯方求情:遭家人唾棄 官斥咎由自取 辯方求情稱,被告對事主致萬分歉意,事件令被告與親人形同陌路,僅女兒會不時探望,稱被告已受嚴重懲罰。辯方表示被告在還押期間感到內疚和慚愧,知道自己年事已高,體弱多病,望出獄後重新做人。 法官判刑稱,被告明顯從事主舉止中,知悉她不像正常19歲女生,利用事主的缺陷滿足性慾。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她被侵犯後感憤怒和不快樂,懼怕中年和年老男子,亦難以入眠。縱使時間令事件漸漸淡化,但法官重申,法庭有責任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因此以4年為量刑起點,法官認為被告沒顯示出悔意,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控方早前透露,事主的智商如同小六學生。被告早前辯稱他不知事主是智障,只是像「妹妹仔」般害羞,並稱二人有身體接觸是「你情我願」下發生。 【案件編號:HCCC1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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