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內地最大疫苗生產商之一、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狂犬病及「百白破」疫苗被爆造假,65萬支假疫苗流通市面,引發社會強烈不滿,同時再次暴露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的制度缺陷。事件後,內地加快疫苗管理首次立法。有內地媒體稱,樂觀預期《疫苗管理法》上半年內可實施。 去年11月1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疫苗管理法(徵求意見稿)》, 涵蓋疫苗研製和上市、生產、流通、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等十一章,為期半個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11月下旬起草送審稿報送國務院。 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交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與意見稿相比,草案從100條「瘦身」至88條,加大了對生產銷售違法疫苗的處罰力度,最高可處貨值30倍罰款,並鼓勵企業內部人員舉報。草案還刪除了意見稿中「不得以嬰幼兒作為受試者」的表述。 但在頗具爭議的疫苗不良反應補償方面,草案維持一類疫苗補償由地方財政部門安排,並刪除了「建立補償基金制度」的描述。輿論認為,這容易造成發達和落後地區補償標準的巨大差異。在12月28日的分組審議上,有委員呼籲建立全國統一的補償標準。 近千人參與草案意見諮詢 今年1月4日至2月3日,草案公開徵求社會意見。中國人大網站數據顯示,其間總計有977人參與,徵得意見280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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