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以一宗港人涉在台灣殺人案件為由,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台灣陸委會早前提出質疑,憂慮在港台灣人日後會被送往內地受審。保安局前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昨回應指出,台灣應該對香港司法制度抱信心,強調移交逃犯的每個程序,都須經法庭批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相信內地和特區政府不會無緣無故要求移交,而最終移交與否也是由法庭判斷。 逃犯條例將台灣指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陸委會早前表明,不接受香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作交涉。昨啟程前往北京的律政司長鄭若驊,在機場出發前被問若台灣不接受港府提出的修例方式,港府會否繼續推動修例,她未有回應。 葉劉淑儀昨出席電台節目後表示,修例下的移交逃犯步驟,每步都牽涉要法庭批准,即使港府收到懷疑犯罪證據後,向疑犯發出臨時逮捕令,疑犯仍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在法庭抗辯,相關法律訴訟程序需時很長,呼籲台灣當局不用太擔心。 譚耀宗昨出席民建聯一個座談會後稱,特區政府提出的建議合適,能全面解決和堵塞現時的法律漏洞,希望政府努力與台灣溝通,令台灣接受方案,他指台灣在事件上或有其他考量,但強調不應讓逃犯「逍遙法外」。 黃之鋒:港台未有共識 修例無用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稱,「當鄭若驊不作回應,只證實港台兩府根本未有共識」,即使強行修例,亦無助移交兇殺案疑犯到台灣受審,同時反映保安局長李家超指港府毋須與香港以外的任何人諮詢,是罔顧台港關係的政治現實。黃促請港府撤回中國移交條文,並就台港兩地移交逃犯辦法展開對等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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