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非本地學生取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後,可申請在港工作,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12個月,期限屆滿時若已獲聘,可再延期。保安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許智萿瑤頦蒏伎出,去年獲批准在港就業的非本地畢業生個案達10,150宗,當中內地生佔整體約九成,而過去3年以該途徑取得香港居留權的非本地畢業生上升約24%。 萬宗獲批 內地生佔九成 現時非本地學生在學士、碩士及博士課程畢業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遞交在港就業申請,毋須已覓得工作。保安局表示,去年接獲9297宗內地居民「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同年批出9206宗個案,而按上述安排取得香港居留權的非本地畢業生獲批個案,由2016年的1979宗,升至2018年的2455宗;局方未有提供純粹涉及內地生的相關數字。 人力顧問:累積經驗回內地更吃香 安俊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表示,近年愈來愈多來港讀書的內地生畢業後留港工作,推斷不少內地生或希望在港累積國際城市的工作經驗,讓自己回內地工作時較「吃香」。有鑑於近年內地經濟發展強勁,周綺萍認為,金融公司也願意聘請較熟悉國企和中資企業的內地生,促使內地生投身金融銀行業當分析師等工作,起薪多由每月萬多元起。 另外,保安局稱,去年有3751宗內地學生留港就學的延期逗留申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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