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界農地棄耕變棕地,不少成為發展商的土地儲備。據民間團體本土研究社分析,不少發展商購入棕地後,有關土地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違規情G,例如營運停車場或貨櫃車場,雖然規劃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下稱復修令),要求修復和罰款,但罰款金額少,而棕地違規運作時亦有收入,對地主阻嚇不大,有關違規土地最終更發展成私人住宅項目出售。
政府年內將發表棕地研究報告,本土研究社以去年底發表的新界棕土研究資料,分析過去20年涉上市發展商在新界的項目,再以「先為棕地」、「發展商附屬公司買入」、「土地被規劃署發現違規及發修復令」、「其後發展成洋房單位」四個標準,發現約18個項目涉上述情G,涉及5個發展商,其中兩個項目在未發展前完全符合上述4個標準,且被規劃署發現違規並發修復令逾一次,包括新世界發展的「溱林」及新鴻基地產的「天巒」。
古洞天巒元朗溱林 原地皮屢收復修令
新地的私人洋房項目「天巒」位於古洞。土地註冊文件顯示,新地附屬公司「兆興投資有限公司」於1991年購入該區部分土地,及後於1996年,規劃署發出復修令,指該地皮違規作倉庫及貨櫃車及拖車停車場,其後違例發展中止,獲發「完成事項通知書」(compliance notice);至2002年,規劃署再發現該區土地被違規用作停車場,再發復修令,兩個月後再發完成事項通知書。
該地段於2009年落成「天巒」,洋房現價逾千萬元一棟。
至於新世界位於元朗唐人新村的「溱林」,前身地皮由新世界附屬公司「祥邦發展有限公司」於1996年購入,1997年至2007年間,規劃署共發6次復修令,指該地段違規作停車場,2002年因未按時處理被判罰3.5萬元(見表)。2014年落成、擁230多個單位的「溱林」,現呎價約1.4萬元。
本研社倡釘契 增發展困難
本土研究社成員楊夏至稱,於棕地上「先破壞後發展」的發展模式常見,斥政府對違規使用土地監管不力,「規劃署發現違規,地主只需修復或該段期間不作車場使用便『過骨』,即使有逾期被罰例子,但只是罰數萬元,對地產商而言是九牛一毛,缺乏阻嚇力」。他說,發展商未建成住宅前仍可出租土地作停車場賺收入,增加「囤地」誘因。楊建議政府可對違規個案登記在土地登記冊 (「釘契」),增土地持有人轉售土地或申請發展的困難,令土地持有人更遵守規劃用途。
新地:購地前已違規 新世界:租客違規會斷約
新地發言人稱,公司一直有嚴格措施管理所擁有土地。上述所提及位於古洞的3個地段,部分地皮在新地購入前已違規,而所有屬於新地的地皮出現之違規項目已適時處理,該些地皮及後在城規會及政府批准下發展天巒。
新世界發展發言人稱,在土地發展過程中一定遵守政府相關法例及程序,若發現旗下出租土地使用涉違規,會即跟進了解,若情G屬實會警告使用者甚至終止租約。
規劃署指出,上述兩個地點未發展作住宅用途前,署方曾按《城市規劃條例》執法,並採取適當執管及檢控行動,包括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停止違例發展。若通知書收件人未遵從,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最高50萬元;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最高100萬元。
明報記者 李以莊
(棕地作業系列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