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藝人范冰冰去年面臨逃漏稅風暴禍不單行,小她19歲的弟弟范丞丞被傳成是其私生子。對此,范丞丞提告勝訴,法院判發布傳言的網民需公開道歉並賠償6萬元(人民幣)。 澎湃新聞網報道,范丞丞向法院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案件在去年9月25日已作出一審判決,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在12月31日公布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網民王鈿飛以網名「文藝-高冷先生」在去年發布多條微博,指范丞丞是范冰冰與洪姓男子的私生子,原告認為,這是對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誹謗。 范丞丞在法庭上提交的證據是一份經過公證的戶口本,其中載明戶主為范濤,范冰冰和戶主關係是長女,范丞丞與戶主關係是兒子。 王鈿飛已於昨天在微博公開發布致歉聲明,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害。 根據公開資料,范冰冰1981年9月出生,今年37歲;范丞丞2000年6月出生,今年18歲,去年才透過中國的選秀節目「偶像練習生」廣為觀眾認識並正式出道。 由於上述兩人差距19歲,加上范冰冰在中國走紅後傳言不斷,有關她的身世和發[史也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話題。 報道說,這不是范丞丞第一次被傳為范冰冰的私生子。早在2016年,就有網民在微博發出多篇文章,指范丞丞是范冰冰和洪姓男子的私生子,當時范冰冰也曾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去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判決范冰冰勝訴,獲賠精神損失費5萬及維權合理費用1.25萬,被告則在微博首頁置頂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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