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告公司東主使用假推薦信,隱瞞身分向運動服裝品牌K-Swiss求職,獲聘後將逾百個總額逾150萬元的陳列工作項目外判予自己公司,及將部分項目「判上判」賺取中間差額,私吞近22萬元,更收取分判商7000元賄款。廣告公司東主及涉事分判商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待索取相關報告。 150萬元陳列工作項目判自己公司 首被告黃英傑(38歲)案發時為K-Swiss視覺陳列設計員及「域高廣告製作公司」獨資東主,他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欺詐兩項罪;次被告郭志堅(35歲)則為分判商,他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案情指稱,首被告黃英傑於2012年8月向K-Swiss呈交一封虛假的域高推薦信,成功誘使K-Swiss聘請。惟黃沒有透露域高東主身分,只申報曾任職域高。黃於其後3年間,利用他在K-Swiss的職權,外判184項陳列工作項目予域高,總額逾156萬元。 58項目「判上判」 標高報價私吞近22萬 黃更將58個項目「判上判」,外判予兩間公司,並向K-Swiss標高報價,賺取中間差價,私吞近22萬元。次被告郭志堅則為K-Swiss澳門店一項工程的分判商,他曾向黃支付7000元賄款。及後,一間分判商於黃離職K-Swiss後致函望再合作,惟K-Swiss不知道「判上判」一事,感事有蹊蹺,展開內部調查揭發事件。 法官昨表示,念及次被告母親剛離世,涉及他的案情亦非嚴重,准許他保釋外出辦喪事,首被告則須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其間待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案件編號:DCCC 479/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