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沅江市12歲小六男童吳×康上周日(2日)持刀弒母,因未滿內地法律規定的刑責適用年齡14歲而獲釋,但其回原校上學的計劃遭同校家長反對。吳的爺爺、奶奶前日透露,吳已被送往長沙市一家機構接受為期3年的管束教育。 《新京報》報道,目前吳已被帶離原生活環境,其監護人及公安、教育部門、鎮政府共同對他進行定點監護管理,並進行心理疏導、法制輔導、文化教育等。有關部門將根據吳的教育轉化情G和相關法律規定,採取進一步教育管束措施。 吳的爺爺表示,管束教育的費用不用吳家承擔,但擔心「不知道孩子到了那堙A能不能像政府承諾那樣,可以繼續上學」。 吳×康月初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持刀弒母。他曾說「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不明白為何不能繼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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