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孟晚舟保釋聆訊的一大焦點,是她有否逃亡之虞。辯方律師提出孟晚舟可以遵守佩戴電子腳鐐、上交護照、宵禁等12項釋條件,控方則反對孟保釋,稱她可能潛逃,又稱以她家族財富來看,保釋金額沒有意義。法官表示會延後至周一繼續聆訊。 控方指孟若獲釋 返華難以引渡 綜合加拿大傳媒報道,孟晚舟自被捕以來一直被關押在溫哥華郊區的阿盧埃(Alouette)女子拘留中心。控方指出孟晚舟有潛逃之虞,並表示以她父親有32億(美元,下同)資產,即使她願交100萬保釋金,「就像要求有50萬資產的加拿大中產家庭交出160元」;且她若獲釋,最有可能回到其永久居住地中國,與美國和加拿大都沒有引渡條約。孟晚舟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則反駁,按加拿大法律,即使擁有巨額財富也准保釋。他還展示孟的家庭照片反駁,孟晚舟從15年前在溫哥華有家庭生活,現與丈夫劉先生和10歲的女兒居住。又指以孟晚舟的事業地位來看,尊嚴十分重要。馬丁解釋了中國人「面子」的概念, 說她不會做有失自己、父親、18萬華為員工乃至中國政府「面子」的事,潛逃「只會對她的父親帶來羞辱和難堪,她的父親不會再認她,她在中國也會受到唾棄」。 控方又指,孟晚舟有一個16歲兒子在波士頓讀書,她在2014至2016年間多次出入美國,但她自從2017年3月得知美國對她作刑事調查之後,再無踏足,懷疑她有意逃避美國司法檢控。律師馬丁則稱,「除非是聾了,否則一個人不可能不知道美國對華為有敵意」,而且孟過往沒有犯罪紀錄,患有高血壓和睡眠窒息症,以及仍在治療的癌症,繼續拘留對她健康不利。馬丁提出對孟佩戴電子腳鐐、衛星定位、保持低調、宵禁、交出護照、在指定地點居住、隨時接受皇家騎警搜查、可以抵押價值1400萬的兩處房產等12項措施作為保釋條件。法官宣布周一(10日)繼續聆訊,負責電子監控的公司將作證,孟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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