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參選鄉郊代表,選舉主任指他隱晦地支持港獨是選項,裁定提名無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表示,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參選立法會被取消資格,相關選舉呈請的判決可引伸至鄉郊代表選舉,因《立法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的字眼和概念相近;譚又稱,立法會原則上可褫奪朱的議員資格。朱凱Y反駁,譚以政治角度判斷,用法律作工具達政治目的。 批以法律達政治目的 朱凱Y:盡快定呈請否 另外,朱凱Y昨表示會盡快決定是否提出選舉呈請,釐清《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條文,是否適用於條例列明外的其他公職,不希望拖至區議會選舉後。他稱除了法律觀點外,還考慮到財政負擔,若決定呈請,會要求法援署長酌情批出法援,亦會考慮眾籌。 譚惠珠昨在港台《星期六問責》,指《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列明候選人要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聲明,選舉主任要看朱凱Y言行與其簽署的聲明是否有差異。被問朱凱Y不夠積極反對港獨,會否影響他日後參選,譚稱不可以因為他沉默而影響權利,但朱凱Y以往發出過「不符合基本法的聲音」。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在商台《政經星期六》則稱,交由選舉主任一人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是不理想,因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及衡量標準,且令選舉主任的責任太大,故應要有規可依。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李志喜昨在一個法律論壇上表示,《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把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擴大到鄉郊代表選舉,現時即使參選人已簽聲明,但選舉主任卻因相關人士過去的行為而不相信他們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被問朱凱Y會否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李稱人大可以隨時釋法,不知道朱凱?會否被褫奪議員資格,但不應該因為害怕釋法,而不作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 張達明憂政府乘機修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陳浩天案」未上到終審,判決的法律觀點未必站得穩,但他擔心,若最後法庭認為對立法會議員相關規定不可延伸到鄉郊代表,政府下一步會藉?建制派在立法會內的人數優勢修改選舉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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