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遼寧鞍山市台安縣長期存在油泥油渣污染和非法傾倒問題,惟地方政府未有採取措施打擊相關行為和開展無害化處理,生態環境部周二(27日)批評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對存在失職失責的查處問責,指出當地的油泥油渣坑塘總面積累計近1.6萬平方米,總量約3.5萬噸。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台安縣有大量「土小煉油」企業,為當地經濟支柱產業。1996年國務院發文件,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責令土法煉油企業關閉或停產。惟台安縣至今仍有違法生產活動,大量煉油廢渣和油泥被非法傾倒在村邊魚塘或田耕地頭。同時,仍有不法分子為謀取私利,長期將外地油泥油渣非法運至台安縣傾倒,嚴重污染周邊生態環境。 文章指,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上周三(20日)在台安縣發現當地村莊附近有有大量油泥油渣等危險廢物,被非法傾倒在10多個坑塘中。又列出該縣政府的3大問題︰「取締關停『土小煉油』不堅決、不徹底」、「油泥油渣坑塘環境風險十分突出」、「油泥油渣坑塘污染整治不力。」 生態環境部調閱有關資料,發現台安縣從1998年到2017年3月,20年間非法傾倒油泥油渣等危險廢物行為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去年以來,台安縣境內發現油泥油渣坑塘共計19個。全縣油泥油渣坑塘總面積達15,993平方米,估算體積為23,430立方米,總量約3.5萬噸。文章指到,這些非法傾倒的油泥油渣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部分油泥油渣坑塘存在未做防水處理、未建圍壩等問題,隨時有外洩風險。 通報批評,鞍山市及台安縣對「土小煉油」取締關停不力,日常監管嚴重缺失,相關部門對問題熟視無睹,長期不作為、慢作為;台安縣黨委、政府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 督察組要求遼寧省及鞍山市盡快採取措施,及早徹底消除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對存在失職失責的,依紀依法查處問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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