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回看改革開放之初,中國被戲謔為「捧?金飯碗討飯」——政府邀請外商投資,總是說:「我們有地有人,就是沒錢。」卻不知道腳下黃土地,可換來花花綠綠的鈔票。1987年7月,國務院提出在上海、天津、廣州、深圳試行土地「批租」;翌年,上海舉行全國首次國際拍賣,批租虹橋一幅土地的「使用權」予日本孫忠利集團,當時的標書,香港測量師、前任特首梁振英有協助草擬和給意見。「我們叫『批租』,不叫『賣地』。」梁振英憶述當時的阻力:「有人聯想租界時代,是否中國又搞租界了?」
明報記者 李以莊 林迎
初無土地法律 地方簽合同時有反口
梁振英在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接受專訪,他強調內地土地改革並非他一人的功勞,當時有20名香港專業人士協助內地的土地改革。回想改革開放之初,未有相關土地法律,但港商已蜂擁到內地探索商機,有的與地方政府簽訂法前合同。梁振英引深圳一個例子:政府欠缺職工宿舍,港商幫忙拆廠重建,落成後和政府對分100個單位,政府的50個給職工使用,港商50個「拿去賣了」。以梁振英的話來說是「雙方同意,大家『互易有無』」,其間不乏反口、不獲批等失敗個案。
叫批租仍被質疑復推租界
中國《憲法》列明,「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如何在不違憲下以地換錢,當年的中共領導層想到的,是借鑑港英政府有期限及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做法,然而,「最大問題是土地問題政治上比較敏感,我們叫『批租』,不叫『賣地』,有人聯想起租界時代,是否中國又搞租界了?回復有地主的時代,是比較大的問題。」自1978年起往內地講課、後被聘為顧問的梁說:「(當時)政治問題是國家、地方領導人去克服,我們主要在專業技術上解決問題。」
如何地盡其利,更迫在眉睫。1987年7月,國務院提出在上海、天津、廣州、深圳試行土地批租。為了寫成批租《辦法》,時任上海市土地局局長蔣如高年底到深圳聽取香港專業人士意見,最後一個見的是梁振英。「談完,握手道別時,我再想︰這不是辦法,因為他們未做過……操作起來會有不完整、不完善的地方。」梁振英建議對方派工作組來港,「我和他們一齊寫、一齊改,他們打電話到上海請示,有反饋的意見,不接納、或修改,再謄一個清稿,他們一段一段寫,我一段一段做英文翻譯」。
倡出售公房 地價收入建設城市
1988年,上海市政府將虹橋一幅1.29公頃土地作首次國際招標,由日籍華商孫忠利以2800萬美元投得,價格遠高於預期,孫更被形容為「孫瘋子」,後來1989年六四事件,孫被禁止將資金由日本調撥到中國,最終延至1995年才建成「太陽廣場」。「八九六四一定有影響的……」現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憶述:「半年左右……到年底恢復(信心)。」
土地問題也牽涉住房制度改革,梁振英當時建議內地政府出售公房:「像我們出售公屋,容許在若干年後轉售……地方政府有地價收入,可建設城市,開發更多土地,使城市建設良性循環。」他說,這更關乎政治,「香港很多壓力團體在公屋產生,作為民意代表,居民投訴最多……租戶和業主矛盾,容易出現居民和政府矛盾」。1990年1月,梁振英就住房制度改革的建議致函時任上海市長朱鎔基,對方作批示。2013年出版的《朱鎔基上海講話實錄》中,披露朱鎔基曾在住房問題上兩度請教梁振英。
改革「階段性成功」 軟件尚需完善
土地改革逾30年,衍生「高地價」、「買樓難」問題(見另稿),梁振英形容現時「取得階段性成功」,但認為內地政府還需進一步完善「產權」定義、周邊法規、住房調查等軟件。「空置率概念混淆。」梁振英舉例,空置率反映樓價C升原因是供應不足還是炒賣,「如果是炒,遏抑需求;如果是供應不足,就增加供應……分析這些是重要的,讓政府決策,也讓地產商、小市民參考做科學決策,所有這些都是軟件建設」。
(改革開放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