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科學界近年找到相對較易的基因編輯方法,但應用於治療時只限於致命疾病,基因改變僅限於被治療的病人。內地學者將經基因編輯的胚胎放回人體,並讓嬰兒誕生,震驚全球,綜合外國傳媒報道,美國禁止這類基因編輯;英國有法例防止人類生殖的胚胎編輯基因組。本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亦規定胚胎研究須申請牌照,且有守則訂明不得改變後代遺傳基因組。有本地學者指現時學術界對此非常小心,因為萬一有未知的影響,「無形中製造基因遺傳病,並將之代代傳下去」。
美國國家科學院和美國國家醫學院於2017年發表報告《Human Genome Editing: Science, Ethics and Governance》,提出10項人類基因組臨H試驗原則,包括沒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有可靠的監察機制防止程序超出預防嚴重疾病用途等(見表)。
只准研究14日內胚胎 禁植入母體
香港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總監區結成表示,試管嬰兒等較舊科技已有明確規例,但基因編輯規範共識仍在發展,準確度及安全性亦不清楚,「將來不可能找愛滋病毒嘗試感染女嬰」。他指負責批核大學研究的倫理委員會,會按國際規範審批,一般只向14日以內的胚胎做基礎研究(俗稱14-day rule),另有國際規範不可將基因編輯胚胎植入母體,因理論上會代代相傳,變相改變人種。
區結成又問是否有其他影響:「會唔會剪錯隔籬?」、「可能剪了有十種效果,你只知其中一種,其他將來先知。」他認為,現時有方法預防下一代染愛滋病,不必用如此高成本和高端的方法,形容如「用大炮打雀仔」般不成比例。他更質疑:「人是不是一種產品?你製造出來,好似iPhone 8好過7,10又好過8,有些新feature,人是否這些東西?人不是(這樣)的,人是一種關係,人是一種人倫。」
香港大學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H副教授鍾侃言說,基因編輯想改變基因出錯部分,但現在不知道是否只改變特定基因還是在基因圖譜上做了其他影響,如有其他影響,「無形中製造基因遺傳病,並將之代代傳下去」。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秘書處昨回覆,《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禁止促成胚胎製造、將非人類胚胎放於人體等研究;而操控及使用人類胚胎等研究須獲發牌。該局會按規例及《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審視,《守則》訂明,涉改變胚胎遺傳結構的研究,須經研究機構的科技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批,再提交管理局審批;改變人類基因的研究須以預防、診斷或治療疾病為目的,且不得改變後代遺傳基因組。
醫院管理局回覆,在公立醫院做臨H研究須經申報及審批,必須符合臨H研究倫理委員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