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SBL的超級球星周伯勳(圖),今年2月驚傳醜聞,遭女大生指控在東區某KTV的陽台性侵她,案經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器後,認定2人雖在陽台待了11分鐘,但出入神志清醒,一路上更有說有笑,將周不起訴處分。女大生不服聲請再議,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27歲的周伯勳是SBL近年備受矚目的禁區大將,素有「籃板狂人」之稱,和未婚妻交往多年,原預計5月結婚,後因傳出性侵醜聞,據傳暫時告吹,周更一度遭球團禁賽,目前已復賽。
女大生控訴,今年2月2日凌晨時,她與友人至北市忠孝東路某KTV狂歡,現場含周在內共10多名男女。清晨5時許,周男邀她外出買菸,買完後她已酒醉的不省人事,對方見狀將她帶到KTV的12樓的陽台,強吻她並硬脫她褲子,她反抗說「不要」,周說「一下就好」,完事後周直接走人,留下她一人找散落在地的衣物穿上,才回到包廂。
周男則辯稱,當天是對方主動詢問是否要去買菸,兩人才一同離開包廂,且當時女大生意識清楚,2人有說有笑,女方更主動邀她去陽台抽菸,後自然而然的發生性關係,且完事後,兩人一起步出陽台並碰到雙方友人「阿南」,阿南要兩人回包廂狂歡,兩人才返回包廂。
清晨6時許,周因故先行離去,女方因周沒留下陪她而不滿,但周表示女方當下並未表現出來,等他離開後,女方請阿南致電給他,周答應,後卻因太累睡茖S回去,沒想到因此挨告。
檢後調查證人阿南與周說法一致,且阿南表示周離去後,女方語帶不悅表示周吃她豆腐,阿南致電給周,請他回來處理,周雖答應但人沒出現,女方才表示要報警。
檢察官後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於當天5時37分離開包廂,在走廊抽菸,且女大生是自行行走,兩人一路有說有笑的離開走廊,並於5時48分返回走廊,女大生看起來神色正常,且穿高跟鞋也能自行行走,兩人一同返回包廂。
檢後採信周辯解,認為2人發生性關係並無違背告訴人意願,處分不起訴。然女大生知獲後,認為她當時已醉倒無意識,且事後周致電給她稱願意和解,不服不起訴處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有必要確認女方是否真的醉到不醒人事,以及周致電給女方和解的動機,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