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起草的《疫苗管理法》(徵求意見稿)11日晚間起向公眾徵求意見。意見稿首次納入強制保險制度及懲罰性賠償,規定涉嫌違法企業將面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多名疫苗受害兒童家屬批評意見稿對傷殘鑒定、不良反應信息收集等方面由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負責,是自己查自己,恐怕得不到公平結果。又表示僅有兩周時間徵求意見明顯不足。 擬罰款最高達貨值10倍 意見稿共11章,分為總則、疫苗研製和上市許可、疫苗生產和批簽發、上市後研究和管理、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與補償、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嚴格監管疫苗生產過程、加強疫苗上市監管、強化疫苗上市後研究管理、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等。對於違規生產、銷售、提交虛假臨床報告、生產過程造假及發現問題疫苗未及時召回等,將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撤銷上市許可證明文件,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對有關人員沒收在違法期間所獲收入,並處以50%以上、一倍以下罰款,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情形特別嚴重的,終身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新京報》引述一位參與起草的專家表示,按意見稿規定,今後疫苗違法的法律責任將高於一般藥品違法。徵求意見時間自11日晚至25日,並預計明年實施。 「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 不公平」 多名疫苗受害者家屬對本報說,出台疫苗管理法是一大進步,但僅有兩周時間明顯過於倉促,多名家屬通過電郵向當局表達意見。河南疫苗患者家屬何方美稱,意見稿未納入疫苗不合格、接種不規範、因心理因素導致的心因性反應等多種情G,對接種者及疫苗受害者家屬不公平。廣東疫苗患者余同安亦指出,意見稿中明確對於疫苗異常反應收集由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負責,疫苗異常反應的鑒定則由衛生部門負責,容易導致自己查自己的情G,「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怎麼能夠保證公平呢?誰來監督他們呢?」他指希望當局能夠引入第三方進行監督。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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