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肯因茲國際開發有限公司56歲負責人劉振強,1995年涉嫌與裕台公司前經理的胞兄劉振憶共謀,以假交易詐騙裕台公司12億餘元,1998年4月潛逃美國,隔年7月遭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等罪發布通緝,期間在美國因毒品案入獄,近期服刑期滿,周四晚上由調查局人員自美押解返台,進行人別訊問後,移送士林地方法院歸案,法官訊問後,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 法官的交保理由為,被告犯罪重大,又經通緝到案,認有逃亡之虞,惟無羈押之必要而諭知交保等裁定。 劉振強1995年涉嫌與其胞兄、裕台公司前經理共謀,偽造文書、有價證券掏空裕台公司12億餘元,兩人在法院判刑前,分頭逃往海外躲藏。 劉振憶2003年遭高等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判刑7月確定,他潛逃泰國兩年,士林地檢署2003年12月23日發布通緝,調查人員於2005年將他押解返國歸案,刑期已執行完畢。 劉振強因1992年底就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早早就逃往美國,但他2005年間因涉嫌跨國販毒、走私假煙及偽鈔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洛杉磯分處逮捕,後被法院判刑入監,直到今年7月16日服刑完畢。加州移民法庭法官經兩次聽證後,裁定簽發遣返執行令,定於美西時間11月7日遣反劉振強,調查人員獲知消息,立刻派員赴美押解劉振強,解送士林地檢署歸案。 檢調調查,1995年當時因兩岸不得直接貿易,劉振憶、劉振強合作利用肯因玆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在香港的關係企業,偽造Unitrain Shipping公司載貨證券,詐取裕台公司貨款近12.3億元,全案經裕台公司檢舉,士林地檢署將2人依觸犯偽造有價證陬斥o起訴,最後劉振憶被高院判刑7月確定,劉振強部分掛通緝無法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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