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項要求移民部退還2004年至2015年間,超收多次進出臨時居民簽證費的集體訴訟申請,已得到聯邦法院核准進行,該案涉及超收費用達到200萬筆,而超收的金額達到1.94億至2.3億元,令該案可能成為加拿大史上最大的集體訴訟案,受影響的申請人最多來自中國,人數以數十萬計。
每人可望獲退費40元至60元
根據移民律師的計算,未來如果申請人一方在訴訟獲勝,申請人視其申請年度的不同,可望得到每人約40元至60元的退費。
該集體訴訟是由李克倫(Richard Kurland)、瓦爾德曼(Lorne Waldman)及卡特勒(Gerry Cuttler)三名移民律師共同負責。
李克倫說,多次進出臨時居民簽證(MTRV)的申請人,包括旅遊簽證、學生簽證、工簽申請人士及他們的家人,在2004年至2015年期間,他們在申請時均曾經繳交較移民部處理申請成本還高的申請費。
雙方爭拗的重點,是移民部究竟需要多少成本去處理一宗MTRV申請以及應該向申請人收取多少費用,例如「每宗處理成本」(unit cost)應該包括哪些直接成本(direct cost)及間接成本(indirect cost)等;而雙方就一些成本項目上出現不同意見,在這些「爭拗成本」(disputed cost)上各執一詞。最後,移民部承認許多「爭拗成本」上的項目,與處理MTRV並無關係。
在經過原訴方與移民部的多次辯論後,雙方在法庭針對每宗申請的處理成本達成的共識,撇除「爭拗成本」後,例如:2011-2012年時,移民部處理每宗申請的成本計算為96.04元;2012-2013年時是95.76元;2013-2014年是107.38元。這段期間移民部收取申請費150元,這三年超收情況分別為53.96元、54.24元及42.62元。李克倫說,不同年度申請人被超收的金額約在40元至60元之間。
李克倫指出,移民部承認超收申請費的金額總數達到1.94億至2.3億元之間,這是一筆極為龐大的金額。
李克倫指出,一開始集體訴訟涵蓋時間是從2009年至2015年,後來法官同意將涵蓋時間延長至2004年至2015年,在這段期間,以來自中國的臨時居民申請者佔最多,其次是印度及菲律賓的申請人。他認為如此對待外國人產生不公。他說,他推動該集體訴訟案,即是為了改變對外國人收費不公的情況。
李克倫說,在2004年至2015年多次進出臨時居民簽證的申請人,他們已經自動被涵蓋在集體訴訟之內,不需要填寫表格或是作額外申請,而如果以後法官判決退還費用,他們也將是退費的適用範圍內。
他認為,對很多中國申請人來說,每人獲退60元實在微不足道,不過,他認為,這些退費如果能夠分給主要提供移民服務的機構例如中僑互助會,幫助移民機構增加就業協助或是語言能力提升的課程,有可能對移民社區更有幫助。
李克倫說,雖然現在集體訴訟剛正式獲准進行,還不知道何時能夠完成,但他希望提醒數十萬計或更多的中國申請人能夠注意此案進展,並向移民部或是國會議員表達對此案的關注。有關要求移民部退還超收費用的訴訟已進行幾年,終於爭取成為集體訴訟案。李克倫提到,該訴訟案在進行期間,已對移民部造成壓力,移民部並已在2014年時將多次臨時居民簽證的申請費,從之前的150元,降至100元。
儘管移民部已承認多收費用,但李克倫說,移民部仍然主張即使多收費用,還是無需退還,因此訴訟仍在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