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代表加拿大35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一個聯盟已向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RTC)提交了一份申請,要求委員會修訂相關的規管條例,從而允許小型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也能使用大型電信營運商的超高速光纖網絡。
上述聯盟名叫Canadian Operators Network Consortium,代表了TekSavvy、Distributel和Primus等35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該聯盟還要求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對即將在6個月內生效的一項規則進行重審,該項規則禁止小型的電信營運商在非光纖的網絡上,向客戶提供速度超過每秒100兆的高速網絡服務。
上述聯盟的主席、Distributel的行政總裁斯坦(Matt Stein)說:「那意味荍饇牧獄顳璈M更少的選擇,是個根本性的議題。」
加拿大現有數百個獨立的互聯網公司,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允許這些公司向包括貝爾(Bell Canada)、羅渣士(Rogers)、研科(Telus)等在內的大型電信營運商租用網絡,然後以具有競爭力的價格出售網絡服務。
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還在2015年下令,大型電信營運商必須與小型的電信營運商分享超高速的光纖網絡。
但斯坦指出,儘管上述指令已下達,但小型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依然無法使用大型電信營運商的超高速光纖網絡。他說:「這是完全不合理的。」
然而,向小型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開放超高速光纖網絡,激發了大型電信營運商的擔憂,因為後者在技術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
為了推動小型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也能投資於基建,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下令它們在使用大型電信營運商的光纖網絡時,必須創設它們自己的聯接點。
對此,斯坦批評說,上述要求為小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製造了障礙,因為落實上述要求的成本過於高昂,也耗費大量的時間。
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曾在今年初拒絕了上述聯盟提出的有關允許獨立的互聯網公司無條件地使用大型電信營運商的光纖網絡的要求。
電信行業的監察機構Open Media的特賴布(Laura Tribe)指出,即使獨立的互聯網公司無法負擔投資於基建的開支,但它們仍向大型電信營運商付費來使用光纖網絡。
包括貝爾、羅渣士和Shaw在內的電信巨頭拒絕就上述聯盟向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提交的申請做出回應,研科的發言人Richard Gilhooley指出,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的規管條例需要支持基建投資。
他在回應媒體查詢的電郵中說:「滿足加拿大人對於更快的寬頻網絡快速增長的需求,需要在很多年內持續地投入數以億元的成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