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頭鄉父女檔村長和代表候選人,涉嫌將現金夾在文宣,以每票500至2000元行賄,彰化地檢署獲報,傳喚張姓候選人與10多名村民到案說明,還有10多名村民聽到風聲,主動到案自首,並交出賄款、接受訊問,共6500元。檢方偵訊,認為張姓候選人有串證之虞,3日下午聲請羈押禁見,晚間法院裁准。 彰化地檢署10月中旬接獲線報,社頭鄉張姓村長候選人(60歲),涉嫌將500元到2000元不等現金夾在文宣中行賄選民,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彰化地檢署指派檢察官何蕙君指揮彰化縣調站、田中分局偵辦,前日收網,主任檢察官王銘仁率57名警調人員搜索候選人住處,扣得筆記本、文宣等物,並傳喚選民到案。 檢方指出,張姓候選人之女也登記為同區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父女均順利當選,竟利用發放文宣機會行賄,檢方投入偵辦,10多名選民聽到檢方在偵訊這個案子,還立即到案自首,交出賄選現金並接受訊問,共計有6500元。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表示,不少選民拒收賄款或返還給候選人,也有民眾收賄後擔心,想退又不敢退,主動跑到地檢署自首繳回賄款,可見法治觀念已經深植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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