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男子涉於2016年在石鼓洲戒毒中心,殘酷虐待在中心寄居的唐狗致死。兩人被控一項虐畜罪,其中一名被告認罪後棄保潛逃,延至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行為殘酷,兩個大男人襲擊脆弱的動物,令唐狗受極度痛楚後死亡,判他監禁4個月。 裁判官表示,被告郭實輝(30歲)行為殘酷和暴力,又稱兩個男人「監生打死」唐狗,唐狗必然承受極大痛楚;若被告會失控襲擊狗,就不要再飼養任何動物。 裁判官斥行為殘酷暴力 裁判官敦促被告反思,若他被兩個大男人襲擊至死,會承受多少痛楚,最後判他監禁4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聯同男子馮志凱(26歲)於2016年8月10日在石鼓洲戒毒中心虐待唐狗,再以繩勒頸和用膠水管射水,其後將唐狗推下斜坡,唐狗失去意識,被告將之放入膠袋棄置。兩日後,唐狗被中心職員發現傷重死亡。同案馮志凱早前已認罪判監。 【案件編號:ESS4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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