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北地方法院昨開庭審理「三中」交易案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賤賣案,起訴台灣前總統馬英九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規定。馬英九出庭作供表示,檢察官故意截取當時錄音片段內容,以曲解方式指控他犯罪,做法無法接受。他表示,從政30多年一直奉公守法,清廉自持,沒從黨產拿一毛錢放進自己口袋,也沒收取任何買家金錢,堅稱「沒有犯罪」。 「三中案」緣於台灣「廣電法」修正通過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擁有「中視」、「中廣」和「中影」的國民黨開始對外出售,退出經營。台北地檢署偵查「三中」交易案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賤賣案,認定馬英九任黨主席期間,擁有黨產交易實際決策權,卻為博取聲譽、或避免不當黨產遭收歸公有、或為結交盟友等動機,低價出售「中影」、「中廣」和國民黨舊中央黨部等,造成國民黨超過72億元新台幣(約18億港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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