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多個工會呼籲聯邦政府在引入同工同酬法時,應確定消除兩性同工不同酬的差距,同時呼籲私人企業仿效政府的做法。
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Public Service Alliance of Canada)全國執行副總裁艾爾沃德(Chris Aylward)表示,渥京本周提出的同工同酬法經歷漫長時間爭取得來,該工會於1970年代首次向聯邦政府控訴兩性薪資不平等的問題。
艾爾沃德周三在國會山的記者會上說,該項新法訂明,僱主有責任消除性別薪酬不平等的歧視,這意味著為解決薪酬公平問題的30年法律纏訟已經成為過去。
根據法案,聯邦管轄範圍內的僱主需要檢視其薪酬制度,確保男女同工同酬。僱主需要辨識工作的類別,評估其工作量,對比由男性或女性佔多同類工作的薪酬。
相關規則適用於聯邦轄下凡聘用10人或以上的僱主,包括聯邦公共服務、國會職場、總理及其他部長的辦公室。該範圍亦包括私營部門僱主,如銀行、航運、渡輪、港口服務及電訊商。整體上合共大約90萬名加拿大工人將受到保障。
屆時許多工種或將受到緊密監管,因其聘用較多女性僱員,當中包括文員和行政工作、市場營銷、銷售和服務業。還有銀行出納員、金融銷售代表和會計文員。僱主將需決定某一職位的薪酬是否被低估,以及是否應調整工人的薪酬。
加拿大公務員專業協會(PIPSC)主席達維奧(Debi Daviau)表示,PIPSC有信心政府身為僱主,將向所有私營企業作良好示範。
加拿大勞工聯會(Canadian Labour Congress)主席約瑟夫(Hassan Yussuff)指出,女性在職場受到歧視仍比人們通常承認的更頻繁發生。除非僱主將同工同酬落實到位,否則不能斷言歧視已經消除。
薪酬平等聯盟(Pay Equity Coalition)執行總監佩倫(Johanne Perron)表示,提出聯邦法案傳達了強而有力信息,「所有省份現在是時候為公營及私營界別制訂同工同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