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環境局本月14日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希望明年審議並通過,最快2020年底實施;新例下,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及有防偽標準的垃圾袋棄置家居廢物,如違規會罰款1500元。政府會開發手機應用程式,供公眾舉報違規個案,根據投訴制訂「違法黑點」,進入大廈巡查及執法。
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近年垃圾量上升,香港人均棄置量每日1.41公斤,較其他大城市高。參考其他大城市,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是重要政策工具,首爾與台北引入廢物徵費初期,廢物棄置量均下降三成,可見收費制度能有效減少廢物。
遲原定一年 能否按時落實「言之尚早」
為配合收費落實,政府會加強回收工作,包括在2019/20年度增撥3億至4億元,並在實施收費的財政年度加碼至不少於8億至10億元,而該筆款項將用於多項減廢措施,包括為非工商業廢塑膠及工商業廚餘提供免費收集服務,以及推行「逆向自動售貨機」(即按樽機)以推動回收廢塑膠飲品容器等(見表)。
因立法會需時審議草案,加上法例通過後設12至18個月準備期,政府評估最快要到2020年底才能實施垃圾徵費,較原先預計遲一年。被問到落實時間有否變數,黃錦星指言之尚早,承認落實計劃有挑戰,但會盡力游說政黨支持草案,又指香港在減廢減碳需向前行,時間上可持開放態度。
違規罰1500 首6個月口頭警告為主
黃錦星表示,在人口密度高地區推行廢物徵費有難度,希望宣傳及教育行先,徵費實施首6個月為適應期,執法上以勸喻及口頭警告為主,讓市民了解法規,但屢勸不改會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政府會根據投訴,制訂「違法黑點」,在管理公司同意下,進入大廈巡查和執法。一般家庭一日使用一個10公升垃圾袋只是1.1元,但違規會罰1500元,相等幾年垃圾費,相信有一定阻嚇力。
罰款相等幾年垃圾費 料具阻嚇
對於有指回收廚餘措施不足,黃錦星說,韓國和台北等地實施垃圾徵費時配套亦有限,但垃圾徵費是「火車頭」,落實後會帶動其他配套措施(見另稿)。
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垃圾徵費若得以落實,全港八成垃圾均以指定垃圾袋處理,餘下兩成垃圾由私營收集商收集,按重量徵收入閘費,每公噸365元。大件垃圾無法放在指定膠袋,須貼上指定標籤,每件劃一收費11元。政府估計3人家庭每月垃圾費33至51元,每名綜援受助人會獲加10元以應付徵費開支。
7個環團發表聯合聲明,歡迎政府提交垃圾徵費草案予立法會,並希望立法會盡快審議及通過法例。立法會議員許智萿磳隉A立法有助改變市民行為習慣,但會有不少人起初未能接受,政府需加強教育,並做好社區回收工作。民建聯葛珮帆亦贊成徵費,但關心政府的方案是否切實可行,以及對市民日常生活會否構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