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普悠瑪翻車造成釀18死87傷,受傷司機員尤振仲被查出有過勞記錄!勞動部昨日指出,今年10月台鐵大改點,尤振仲曾因11、12日跨日超時上班,時間長達17小時41分,勞動部認定他超時工作,已函請基隆市政府依法開罰台鐵。 職安署指出,事故前一周尤出勤情形,10月15日休息,16、17日擔任內勤工作,18、19日擔任司機員,20日例假休息、10月21日排班擔任司機員,這部分無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但在10月5日內勤工作,一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為13小時1分鐘,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的規定(不得超過12小時)。 因應台鐵列車班次10月12日大改點,尤於10月11日跨12日內勤辦理司機排班等業務,職安署認為這兩個班次是同個工作的延續,跨二曆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為17小時41分,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鄒子廉表示,事發前尤姓司機5月13日至26日中間雖有3日休假,但這3日有2天是補休、1天是特休,沒有休息日及例假,職安署認定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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