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民族黨被取締前的召集人陳浩天,昨一併公布保安局長李家超取締該黨時的文件。李家超在文件中解釋有關程序公義時指出,考慮過該黨提供的所有資料後,認為進一步口頭、書面申述是不必要的;而每次該黨提出延期時,他都有全面、小心考慮其要求,亦將限期由原來的3周,三度延長至逾8周,拒絕再延期是因認為沒足夠理據。 李家超在文件中指出,明白作命令的後果對民族黨而言嚴重,若作命令亦須合乎比例。他在文件參考助理社團主任以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秩序、保障他人自由權利三大原因出發,指民族黨多次表達要以任何有效方法、包括武力達至目標;即使陳浩天其後在選舉呈請及外國記者會午餐會上聲稱不支持暴力,但助理社團主任在其網頁、facebook專頁皆未見相關修訂。李亦指出,《社團條例》未列明社團只有使用武力時才能被禁,民族黨除暴力以外,亦曾公開表示會用罷工、罷課、罷市等方法,若廣泛出現而再聯同大規模阻礙主要幹道,會妨礙公眾安全及秩序。 文件指出,民族黨倡議港獨不只為「政治空話」,在過去兩年有證據曾制訂、執行計劃,冀達至成立香港共和國的目標,即使陳浩天在申述中指民族黨並無即時得到權力的可能性,但其行為清晰展示該黨的倡議不符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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