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的上訴,為針對加航和英國航空(British Airways)涉嫌合謀定價的集體訴訟掃清道路。 作出指控的3間公司指主要航空公司在2000年至2006年間,對國際貨運合謀定價。安省上訴法院去年裁決,省級法院可以審理這宗集體訴訟案,即使索償者包括外國人,因為索賠方與該省存在「實質性聯繫」,缺席的外國申訴人與原告存有「共同問題」。加航試圖推翻上訴庭的裁決,但不果。原告為安省的Airia Brands Inc.,英國的StarTech.com Ltd.和德國貨運公司Quick Cargo Service。原告代表律師維瑟(Linda Visser)表示,原告與除了加航和英航外14間被告公司達成和解,和解金逾2,900萬元。維瑟指出,最高法院作出了重大裁決,因為甚少司法管轄區有集體訴訟體制,而這類訴訟若由個人提出並不符合經濟原則。今次訟訴涉及數萬計集體原告人,其中許多是出口商和貨運代理商,負責處理的貨物由花卉、水果到動物園動物等。加航對最高法院的決定拒絕置評,稱此案已提交法院審理。集體訴訟案辯方律師阿格瓦(Ranjan Agarwal)表示,今次裁決證實,安省法院是世界各地興訟者前來提出集體訴訟的好地方。 2012年,加航的空運定價在美國被指控涉嫌違反競爭法,儘管加航不承認法律責任,但就該項集體訴訟達成和解,支付800萬元。2017年3月,歐洲委員會向加航開罰3,000萬元,它被指涉嫌在1999年至2006年間的貨運燃油及安全附加費上合謀定價。11家航空公司共被罰款約12億元。加航的上訴尚待審理。美國司法部及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經調查後,並無提出起訴。加航財政管理文件顯示,加航截至2016年12月31日,撥備1,700萬元作「未裁決索賠相關」開支。最高法院周四駁回上訴,下令加航及英航須為3原告支付訟費。 至於其他已達成和解的其他被告,法國航空-荷蘭皇家航空集團(Air France-KLM)及德國漢莎航空(Deutsche Lufthansa AG)賠償金額最多,根據代表原告的安省倫敦市律師行西斯金茲(Siskinds),兩間公司分別賠付650萬元及6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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