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警察范戴克(Jason Van Dyke)4年前執勤時,連開16槍射殺一名17歲黑人青年,范戴克於當地時間周五(5日)被判二級謀殺罪及嚴重襲擊罪成,將分別被囚4至20年及6至30年。
事發於2014年10月20日晚上,17歲黑人青年麥克唐納(Laquan McDonald)懷疑持刀闖入停車場內的貨車行竊,接報警員之一的范戴克向麥克唐納連開16槍致其死亡。
范戴克聲稱開槍是自衛,但警車執法監控影片顯示,麥克唐納當時並未襲警,且中槍時亦似乎正邁步離開警員;當麥克唐納倒地不動後,范戴克仍向他開槍,陪審團指摘他開槍是輕率無理的決定。
戴克隨辯方律師表示,當下自認生命受到威脅,才會開槍擊斃持刀少年,符合警方用槍時機要件,但此一說法不被以白人為首的陪審團採信,經歷連日審訊後,最終裁定戴克二級謀殺罪成。據悉,針對無過往犯罪紀錄的美國公民,二級謀殺罪的刑期通常少於20年。
事件發生後,在當地掀起警方執法過當的聲浪,導致芝加哥警方一連串改革,力求改善與黑人及其他少數種族的關係。
而辯方律師則對本案結果相當不滿,認為這次判決是當地政客面對民粹的自保之道,未來更將大大增加警方執法難度。
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范戴克二級謀殺罪及16項使用槍支嚴重襲擊罪成。范戴克不准保釋,即時還押。
根據伊利諾伊州法律,謀殺罪須監禁4至20年,而嚴重襲擊罪則監禁6至30年。芝加哥市政府早前已與麥克唐納的家人達成500萬美元的民事和解協議。
判決宣布後,死者的家屬代表亨特(Marvin Hunter)表示,「這對美國來說是一場勝利」,庭外聚集的人群亦爆發歡呼,有民眾要求市政官員辭職,及警方進行更多改革。(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