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遼寧朝陽凌源市第三監獄上周四(4日)發生囚犯越獄事件,兩名在囚重刑犯王磊及張貴林在逃走兩日後,上周六(6日)在鄰省河北平泉市落網。最新消息指凌源市第三監獄監獄長已被免職,內地媒體亦指消息已獲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方面證實。 上周四上午,朝陽市公安局發消息稱,有兩名罪犯從凌源市第三監獄逃脫。其中王磊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2017年12月減為無期徒刑。另一名逃犯張貴林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公開資料顯示張曾犯過兩次脫逃罪。此前有媒體報道,兩名犯人逃走時偷走獄警的衣服,利用衣服中所夾帶的門禁卡逃出監獄。另有知情人士透露,監獄調查發現疑犯可能破壞窗戶、鐵柵欄之後脫逃。 承德警方通報稱,上周六中午12時10分,承德市公安局特警利用無人機進行大範圍偵查,在平泉台頭山鄉燒鍋杖子村附近發現一名疑似罪犯,承德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趕往該地,同時將情況通報給正在搜捕的遼寧警方,兩地警方對疑似地點進行重點搜捕,最終在樹林中抓獲逃犯王磊和張貴林。 內地媒體周日(7日)發文稱,隨茖滮H落網,事件雖已告一段落,但「兩名重刑犯成功越獄」所暴露出來的監獄安全管理漏洞,監獄管理也須「亡羊補牢」,啟動調查追責程序。文中批評,監獄方面對重點人員的監管可能存在麻痺大意的現象,而安全管理的漏洞也給罪犯以可乘之機。文中指出,王磊與張貴林想要憑藉一己之力逃出監獄,恐怕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兩人聯手合作,就少不了碰頭密謀。按現行的 《監獄法》規定,「監獄根據罪犯的犯罪類型、刑罰種類、刑期、改造表現等情況」,「對罪犯實行分別關押,採取不同方式管理」。從結果可以推測,涉事監獄對這兩名重刑犯所應採取的「分別關押,採取不同方式管理」有可能並未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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