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虞海燕(圖)在落馬一年多後,一名銀行職員因利用職務便利、盜竊虞海燕的帳戶存款而判囚。甘肅省臨夏縣法院的判決書顯示,周×試圖盜竊虞海燕近500萬(人民幣,下同)存款,犯盜竊罪被判處6年監禁、罰款1萬元。 《新京報》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周某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周×出生於1992年10月31日,甘肅省永靖縣人,大學程度,今年3月14日因盜竊罪被臨夏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7日逮捕。經法院審理查明,周×原任甘肅銀行臨夏縣支行員工,2017年12月曾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多名甘肅省落馬高官在甘肅銀行的帳戶。 2018年初,周×查詢到虞海燕在甘肅銀行的帳戶有資金492萬、利息20萬元,再查到虞海燕的身分證號和照片,假造了虞的身分證,其用假證件對虞海燕的存款進行密碼掛失操作時,被同事發現並報警。 假造身分證 圖盜500萬 法院認為,周×的盜竊罪罪名成立,但屬盜竊未遂,判其6年監禁、罰款1萬元。虞海燕於去年1月被查,今年7月被法院以受賄罪判監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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