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18個有潛力提供額外土地的選項,其中公私營合作的模式惹來社會廣泛討論,土地小組呈交行政長官的初步觀察報告稱「社會普遍認同私人農地的發展潛力有待釋放」,但政府要有機制釋除「官商勾結」疑慮。事實上,早於土地大辯論之前,已有兩個發展商主動以公私營合作發展概念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地皮,其中之一更獲「開綠燈」,兩個發展商只願在項目提供37%單位作公營房屋,共約1300伙,以換取餘下六成單位的發展。
明報記者 甘潔瑩 林尚民 黃俊鋒
痚禰荍儮瑪憫|15萬呎官地
琣a早於2014年就持有的大埔蕉坑地皮,以及地皮以北的15萬方呎政府用地,向城規會申請由住宅(丙類)改劃為住宅(乙類)4,擬將發展的地積比率由0.6倍大升至2.1倍,整個發展分南北兩個地盤進行,南面地盤(B地盤)佔地約23.98萬方呎,將由私人發展,涉及約50.37萬方呎樓面;而北面地盤(A地盤)則佔地15.24萬方呎,琣a建議由政府發展,涉及樓面約32萬方呎。
因應社會反對意見,琣a多次改動發展規模,終於2016年10月獲「開綠燈」通過,總發展樓面大幅縮減至約41.7萬方呎,南面地盤擬建5幢9至13層高的住宅大廈,提供506伙私宅;而同區另一地盤則興建4幢12至14層高的資助房屋,提供289伙,項目單位總數為795伙。換言之,資助房屋佔整個項目單位的37%。
會德豐洞梓地皮本為綠化帶
另一發展商會德豐,亦曾提出公私營發展概念,去年5月向城規會申請大埔洞梓佔地逾86.18萬方呎的地皮,由綠化地帶改作綜合發展區,並將地皮分為東、西兩部分。
面積較大的東面地皮(地盤A)作私宅發展,涉及144.7萬方呎,擬建15幢住宅大廈、提供約1700伙私宅,佔整個項目單數數量的63%。另西面面積較細的地皮(地盤B)則撥作發展資助房屋,更明言可用作首置上車盤,涉及樓面58.8萬方呎,提供1005伙,佔項目可提供2705單位中的37%。惟項目所在綠化帶被指曾遭破壞,會德豐多次申請延期審議。
待補地價 細節仍未落實
根據資料,兩項目仍未完成補地價程序,故具體發展細節如基建承擔等仍未落實和公布。
此外,除將土地交予政府發展外,發展商亦透過改善基建設施以達「雙贏」。新地旗下西貢十四鄉項目,已於去年以158.9億元完成補地價,於今年7月再向城規會申請增加約100萬方呎樓面,並把單位數目由4930伙,大增93%至9500伙,同時新地亦擬投放逾億元,拓闊西沙路成雙程雙線行車,以應付增加的交通流量;其他基建項目包括改善污水排放等,亦預留位置興建學校。
(土地諮詢總結.系列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