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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皮爾區警方檢控一名爬上GO火車車頂,做出危險動作的青年。
警方是按照鐵路安全法,控告其相關的刑事罪名。
鑑於被告犯案前仍未成年,按照青少年犯罪法,警方不能公布現今已19歲的被告身分。一段於2017年6月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的錄影片段,內有一名男子,坐在一部正在行駛的GO火車車頂上。該列火車行走於湖濱西線,事件發生時正駛往密西沙加市。
警方在都市聯通協助下,於本月17日拘捕該名涉案的男子,控告其相關罪名。
任何人士如有此案消息,請電 (905) 453-2121,內線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