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遭國際刑警通緝的文子星(Ramanjit Singh)早前被指涉及一宗處理贓物案,經審訊後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至於同案被定罪的27歲印度裔男子,昨求情時稱在港申請酷刑聲請期間長期無業,無所事事才犯案。法官斥他沒有珍惜免遣返的優待,還要犯案,判監3年6個月。 去年來港申請酷刑聲請 辯方陳辭稱,被告Gursewak Singh於去年來港申請酷刑聲請,申請期間可暫居香港,免遭遣返,惟他沒有在港工作的權利,只能依靠國際社會服務社等機構的財政援助生活。辯方又表示,被告在長期無業下,深感無聊和無所事事才會犯案。 另外,辯方稱被告在案中只屬次要角色,被告不清楚行李箱內藏有什麼,加上被告被捕地點與劫案地點相距甚遠,因此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直接參與劫案。 官斥沒珍惜免遣返優待 法官判刑時表示事件非常嚴重,涉款金額達130萬元,幸好行李箱被及時攔截,否則將對事主造成莫大損失。法官更表示被告過往有兩次藏毒紀錄,案發時正獲取社會機構的經濟援助,斥責被告不但沒有珍惜免遣返的優待,還要犯案。基於被告並非劫案中重要角色,並接納他不知道涉案行李箱中所藏的東西,考慮到贓物最終能尋回,終就處理贓物罪判囚3年6個月。 【案件編號︰DCCC595、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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