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陸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作為惠台措施,不過綠委王定宇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若台灣人領有中國大陸居住證,則比照現行設有大陸戶籍、持有大陸護照,將註銷台灣的戶籍。王定宇10日指,這修法提案是針對中國大陸反制,但不能讓台商和在中國的台灣人成為夾心餅乾,並在國家安全、國家忠誠度上取得平衡。 國台辦針對港澳台民眾自9月起可申請大陸居住證,引發外界關注。王定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版本,擬將申領居住證後果情況,同樣比照設有大陸戶籍、領大陸護照。 提案說明指出,依據大陸的《居住證暫行條例》,可申領的台灣居民是指「在台灣地區定居且不具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等於規範的對象屬於中國公民,而獲准申請者會被賦予和擁有戶口的常住人口相同權益,並配發公民身分證號碼。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護照,否則將被註銷戶籍、喪失選舉擔任公職權利;王定宇版本則加上領有居住證文字,代表若修法通過,領有居住證將註銷戶籍及相關權利。王定宇10日在臉書表示,現在要考慮的是領受「大陸居留證」,跟領受大陸護照、或大陸設籍相比,是否也是一樣強度或更嚴重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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