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一名數周不洗澡、患有強迫症和飲食失調等多項病症的25歲女居民,向安省的殘障人士支援處(Ontario Disability Support Program)申請,想獲取殘障補助。但支援處卻認為該申請人雖然有一些行動不便,但還沒有達到殘障人士的地步,因此予以拒絕。 現年25歲的申訴人向省府申請稱,自己患有嚴重的強迫症/焦慮症、飲食失調,導致情緒低落、缺乏動力、睡眠減少、注意力下降、缺乏洞察力和判斷力、注意力問題、困擾、焦慮、恐慌、飲食有限、背痛、腰痛、腹部不適等等問題。但安省殘障人士支援處卻認為,申訴人只是小題大做,她的症狀沒那麼嚴重。 在派出專業人員對申訴人的真實生活狀況進行評估和核實之後,仲裁庭認為,申訴人的確有缺乏動力,注意力問題,睡眠減少,注意力下降,進食量少,不能長時間步行,不能久坐,不能久站,背部疼痛阻止她進行活動,IBS限制她的飲食和活動。但是這些症狀有輕有重。例如腸易激綜合症(Irritable Bowel Disease),飲食失調的問題就不是很嚴重。 而申訴人的背部疼痛和精神健康受損情況較嚴重,嚴重限制了申訴人的活動能力,即使接受了局部治療、物理治療和泳池治療,緩解的程度也不高。另外,長時間的走路、站立或久坐,都是疼痛逐漸升級。即使是洗衣服,都能疼得讓她躺一整天,為此她甚至數周不洗澡。而且只能請他人幫忙購買日常生活用品。而且她的焦慮症導致她不敢獨自出門,還影響了她的注意力。當她恐懼症發作時,需要數小時才能恢復。 仲裁庭據此認為,申訴人受上述病痛的影響已無法正常工作,也不能如常人一般居住和外出,需要人陪同才能保持專注能力。她的生活、工作能力因此是受到實質性的嚴重影響。 但同時她只有25歲,之前還接受過教育,雖然因病痛未能繼續接受專上學院教育。現在又不斷接受各種物理治療和精神科醫生診治,隨荇伅〞漫腔簼M持續治療,她的病症可能會有所改善,因此需要確定一個日期覆核。因此,仲裁庭下令,殘障人士支援處應向申訴人提供收入補助,並且在2年後對申訴人進行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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